闺蜜凭微信记录成功讨债 李红与王芳是“闺蜜”关系,2013年5月,李红向王芳借款2万元,由于两人关系较好,王芳很痛快地借给李红现金2万元,没有让她打借条。2016年4月份,王芳要交保险,手头紧便在“微信”聊天时告诉李红,希望她向自己账户中打2万元。李红当时承诺,最近要进一笔钱,等钱到后就向王芳账户内打钱。但一年过去了,李红还是没有还钱,王芳只得向法院起诉,要求李红偿还2万元借款,尽管王芳没有借条,但在开庭时,李红认可双方的“微信”聊天记录,但称自己并不欠王芳的钱,只是双方关系较好,好意帮助王芳才答应的。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李红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王芳人民币2万元。
版权所有:无锡市巨仁商务 地 址:立足无锡服务于江浙沪地区客户群体 联系人:陈经理 手 机:137-9530-0800 网站地图